售賣的“老鼠藥”,被他人當成殺人工具。日前,成女士將買來的老鼠藥投進丈夫的飲料里,導致丈夫中毒死亡,據了解,此藥5毫克即達成人致死量。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用來投毒的藥是在盱眙某街道農貿市場張某家買的,張某在這里擺攤賣雜貨幾十年了,除了賣雜貨,張某的攤位上還賣一些普通的老鼠藥。一天,張某從一個外地口音的男子處購得兩包粉末狀老鼠藥,回家后將粉末狀老鼠藥與面粉進行勾兌分裝后存放于家中。
后來,張某先后兩次在自己攤位上向成女士出售其勾兌的3紙包粉末狀老鼠藥。成女士使用從張某處購得的粉末狀老鼠藥,在家中向其丈夫趙某飲用的飲料中投放并導致趙某中毒死亡。案發后,公安機關從張某家中查獲了袋裝粉末狀物質,凈重為1249.2克、450.4克。經鑒定,其中均檢出毒鼠強成分,死者趙某的胃內及肝中均檢出毒鼠強成分。
盱眙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張某非法買賣、儲存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罪。遂提起公訴。最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判決張某犯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檢察官提醒,毒鼠強學名四亞甲基二砜四胺,是一種無味、無臭、有劇毒的粉狀物,毒性比砒霜強300倍。毒鼠強中毒目前無特效治療藥物,我國嚴令禁止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買賣違禁鼠藥不僅違反國家規定,更傷及人身安全,一旦誤食,后果不堪設想,千萬不要因為貪圖蠅頭小利而觸犯法律紅線。
如果家中需要滅鼠,除使用粘鼠板、老鼠夾等物理手段外,如需購買老鼠藥,請務必購買由正規廠家生產、對人體危害較小的老鼠藥。在地攤和網店購買老鼠藥后,需要核對包裝上有無生產廠址、生產日期、適用范圍、產品成分等內容,防止買到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通訊員 盧志巧 記者 李子璇)
原標題:女子用老鼠藥毒死丈夫,賣藥老板被判了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