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法國華僑劉少堯在巴黎家中遭警察射殺一案有新進展。
據法國媒體報道,一份當地時間周五(24日)披露的民事判決書判定,國家犯有“嚴重過失”罪,必須向遇害者劉少堯的家屬賠償13.8萬歐元(約合107萬元人民幣)。
2017年3月26日晚, 旅法華僑劉少堯在位于巴黎第19區的家中被便衣警察開槍射殺,當地華僑華人強烈不滿并發起大規模抗議活動。數千華僑華人集會悼念逝者,提出“真相、公正、尊嚴”的訴求。
劉少堯案發生后,中國駐法使館緊急啟動領保程序,中國外交部強烈呼吁法國司法機關盡快調查、公布劉少堯死亡的真相。
2017年4月5日,劉少堯死因調查進入司法程序,同年7月第一次審判時,涉案警察被裁定不予起訴。2019年7月11日,巴黎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做出判決,劉少堯家屬控告開槍導致劉少堯當場死亡的警察濫用武力一案理由不足,控告被駁回。2020年11月,上訴法院認為警察開槍屬于正當防衛,再次裁定不予起訴。
此后,劉少堯家屬向法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2022年2月16日,法國最高法院終審決定不受理劉少堯家屬的上訴。與此同時,劉少堯家屬的律師將法國國家告上了民事法庭。
法院11月24日披露的判決書指出,反犯罪大隊的警察“只可能被要求干預日常沖突或中等危險程度的犯罪”。他們本應隨身攜帶非致命性武器,如“彈簧警棍、催淚彈或電脈沖手槍”,但情況并非如此。
法院還譴責法國政府對劉少堯的孩子們照顧不周:孩子們目睹了父親的死亡,留在公寓的一個房間里大約兩個小時,沒有得到任何醫療照顧,而且還是他們自己告訴了母親父親死亡的消息。這表明 “公共司法部門喪失了履行其使命的能力”。
“司法確認劉少堯不應該在那種情況下死亡,國家部門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劉少堯家屬的律師皮埃爾.倫布羅梭(Pierre Lumbroso)告訴媒體:“這在法國司法史上史無前例,在一起警察瀆職案件被駁回后,民事法庭裁定警察應為重大過失負責”,他希望這一判決能開創 “先例”。(作者:韓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