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監事長王蓉生受賄一案。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蓉生利用擔任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紀委書記及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12.0715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蓉生做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蘭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及被告人親屬等30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甘肅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王蓉生受賄案一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