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通化市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原高級專家陸俊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陸俊波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做兩面人,串供并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下屬及信貸客戶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洗浴等活動安排,違規借用信貸客戶房產,違規謀取特殊待遇,配備專職司機、安排專人服務,多占辦公用房;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晉升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妻子及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干預和插手貸款審批,違規審批購置營業網點。陸俊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工程承攬、工作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形成重大風險。
陸俊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陸俊波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陸俊波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吉林省通化市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
原標題:中國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原高級專家陸俊波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