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
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監管工作的通知》,首推“每餐試吃”用餐制度。《通知》要求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提高思想認識,加大對本轄區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力度,做到每月全覆蓋;統籌安排,與省局部署的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緊密結合,突出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全流程和各環節的監督;加強對責任人員的培訓和風險警示工作,進一步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堅持問題導向,聯合教育、衛生健康、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大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檢查的力度和頻次,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溝通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要求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強對每餐次食品成品留樣的管理,實行“按時、足量、分批次、專人專管”的規范留樣制度。督促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每餐配送前,均應當由企業負責人、食品總監(食品安全員)或廚師等共兩人以上實行“每餐試吃”,及時反饋和解決用餐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做好用餐記錄,建立健全“每餐試吃”用餐管理制度并納入風險管控清單。指導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突發事故報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在發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第一時間報告屬地政府和市場監管、教育等部門。(海峽導報記者 洪婷婷 通訊員 劉鄭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