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同步推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監管新規,以問題為導向,直擊市場沉疴,通過權益調整、股份鎖定、收益確認、業績補償等關鍵環節的制度重塑,為破產重整機制裝上“導航儀”,推動破產重整回歸挽救企業、優化資源配置的本質。
曾幾何時,破產重整在實踐中存在變形走樣的亂象。一些案例中,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淪為利益輸送工具,中小股東權益在數字游戲中悄然蒸發;部分重整投資人化身資本掮客,借助制度漏洞低買高賣攫取暴利;更有上市公司在重大不確定性尚未消除時提前確認債務重組收益,制造財務數據的海市蜃樓,嚴重誤導投資者決策。這些亂象不僅扭曲了市場定價機制,更讓破產重整偏離了紓困解難的制度本義。
新規的出臺,彰顯了監管層正本清源的決心。在權益調整環節設置每10股轉增15股的天花板,要求入股價格不得低于市場參考價的50%,這既是給無序擴張的野馬套上韁繩,也是為價值投資鋪設軌道。同時,將控制權鎖定期延長至36個月,給短期套利者設置冷卻期,倒逼投資人從“摘桃人”轉變成“栽樹人”。而規范業績補償,好比是給財務報表裝上防盜門,扎緊籬笆,讓渾水摸魚的投機者無機可乘。
總體來看,此次新規在制度設計中處處體現著平衡智慧。既引導投資人從短期逐利轉向關注企業長期價值創造,又有效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既兼顧重整效率與程序正義,又預留市場化博弈的彈性空間。這種剛柔并濟的監管思路,既切除病灶又保護健康細胞,為困境企業恢復造血功能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
改革破局之際,市場各方都需轉換思維坐標。對上市公司而言,破產重整不再是逃避責任的避風港,而是脫胎換骨的手術臺;對投資人來說,參與重整不再是零和博弈的資本游戲,而是價值再造的二次創業;監管機構則需從“消防員”轉向“導航員”,在守護法律底線的同時,為市場創新預留試錯空間,推動破產重整跳出債務處理的一畝三分地,著眼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價值重塑。可以預見,當各方主體從利益爭奪轉向價值共創,資本市場新陳代謝的機制將更加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