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2024年前制定的企業標準應如何公開?
時間:2025-02-17 08:07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問:


2024年1月1日之前制定的企業標準,是否也需要按照《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的要求進行公開?是否需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公開?如果在《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施行之前,企業標準曾通過其他渠道進行過公開,是否需要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明示公開渠道?是否需按照《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要求,公開相應的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或評價方法?
答:
《標準化法》規定,國家實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鼓勵企業標準通過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已在其他平臺公開的,根據《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應當在國家統一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明示公開渠道,并確保其他渠道所用平臺自我聲明公開的信息可獲取、可追溯和防篡改。正確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應當公開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及對應的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或者評價方法。
回復部門: 標準創新管理司時間:202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