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新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公布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第十八批)
時間:2025-01-16 08:43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微信號
為倡導商品適度包裝和綠色消費,有效遏制商品過度包裝現象,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以保障民生為導向,聚焦銷售環節和重點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商品過度包裝違法行為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過度包裝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利益,現公布第十八批典型案例:


一、喀什市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6日,喀什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喀什市某商貿有限公司開展春節前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商貿公司銷售的“金駿眉”茶葉禮盒(凈含量150g,包裝盒規格為355mm×210mm×700mm)包裝空隙率達37.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喀什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二、伊州區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7日,哈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哈密市伊州區某商行開展春節前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商行銷售的“西湖龍井”茶葉禮盒由外至內包裝有4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哈密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三、昌吉市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7日,昌吉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昌吉市某商行開展春節前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商行銷售的“金駿眉”茶葉禮盒(凈含量:300克,包裝規格為450mm×300mm×155mm)包裝空隙率達81.36%、“黃金芽”茶葉禮盒(凈含量:300克,包裝規格為380mm×275mm×85mm)包裝空隙率達56.09%,以上兩種產品包裝空隙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昌吉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四、托克遜縣某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7日,托克遜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托克遜縣某超市開展春節前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銷售的“正山小種”茶葉禮盒由外至內包裝有5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托克遜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五、喀什市某煙酒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6日,喀什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喀什市某煙酒商行開展春節前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煙酒商行銷售的“新會陳皮(代用茶)”茶葉禮盒(凈含量250g,包裝盒規格為353mm×243mm×164mm)包裝空隙率達86.1%,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喀什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六、伊州區某茶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7日,哈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伊州區某茶莊開展春節前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茶莊銷售的“老白茶”茶葉禮盒由外至內包裝有4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哈密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七、奎屯市某茶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4年10月30日,奎屯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奎屯市某茶莊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茶莊銷售的“自然山物·古樹”紅茶禮盒(凈含量200g,包裝盒規格為360mm×220mm×120mm)包裝空隙率達72.6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奎屯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八、和碩縣某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4年10月21日,和碩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和碩縣某超市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銷售的“白茶3號”茶葉禮盒由外至內包裝有5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和碩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九、奎屯市某茶葉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4年10月30日,奎屯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奎屯市某茶葉店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茶葉店銷售的“福滿天下”茶葉禮盒(凈含量200g,包裝盒規格為410mm×300mm×84mm)包裝空隙率達74.84%、“福鼎白茶”茶葉禮盒(凈含量200g,包裝盒規格為300mm×290mm×195mm)包裝空隙率達61.6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奎屯市市場監管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十、輪臺縣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4年10月12日,輪臺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輪臺縣某商行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商行銷售的“黃金芽”茶葉禮盒由外至內包裝有5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輪臺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