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廣州一食品廠被立案調查
時間:2025-01-13 08:33 來源:廣州市場監管微信號
2024年12月26日


進行專項檢查
食品生產日期卻是
2025年1月2日?
虛標生產日期
某食品廠被立案調查
案情介紹
近日,白云區市場監管局開展春節前食品生產安全專項檢查。檢查期間,在某食品廠發現其員工正在對芒果干外包裝標注生產日期“2025年1月2日”,比實際日期足足推遲7天!
該食品廠涉嫌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執法人員立即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現場扣押涉案芒果干成品近1000包。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
提醒廣大食品生產企業
要牢固樹立食品安全意識,依法經營,守法經營,加強自律,堅決杜絕生產經營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
提醒廣大消費者
春節將至,購買食品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正規渠道銷售的產品,并注意查看包裝是否完整、生產日期是否過于“新鮮”、產品是否在保質期內。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
將持續對食品消費市場進行巡查
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