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跨境電商出口跨關區退貨干貨大禮包
時間:2024-12-27 08:57 來源:黃埔海關12360發布微信號
《關于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出口發展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67號),提出要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那么,什么是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有哪些相關政策?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流程是什么?小編今天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


什么是跨境電商
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
在原退貨模式中,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想要退回到企業,需先把商品原狀退回到出口申報地海關。而在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模式中,已零售出口的商品在退貨時可不經原出口海關,轉由其他海關(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67號中規定的20個直屬海關試點)退運入境。該模式的開展,為企業靈活選擇更加經濟、便利的退貨通道提供了政策支持。
出口跨關區
退貨相關政策
《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94號)
《關于全面推廣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4號)
《關于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出口發展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67號)
《關于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 2023年第4號)
《關于延續實施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3年第34號)
出口跨關區退貨流程
企業提交退貨申請
企業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向海關提交退貨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
海關審核
海關對企業提交的退貨申請及相關信息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退貨商品是否符合退貨條件、退貨原因是否合理等。
查驗貨物
經審核通過后,海關對退貨商品進行查驗,核對退貨商品與原出口商品的一致性、商品數量及質量等情況。
辦理退貨手續
查驗無異常后,海關為企業辦理退貨手續,準予退貨商品入境,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后續監管。
出口跨關區退貨優勢
降低企業成本
傳統退貨模式下,商品只能退回原出口海關,對于距離原出口地較遠的企業,物流成本高昂。而跨關區退貨允許企業選擇更近、物流更便捷的關區退回商品,能有效減少運輸距離和費用。
同時,在原退貨模式中商家需提前在海外倉庫進行理貨,對從不同關區出口的商品進行分類再走退貨流程。而跨關區退貨能讓企業將商品一次性退回國內再進行分揀,省卻了海外理貨的過程,有效節省企業的成本。
縮短退貨時間
以往退貨受關區限制,商品運輸時間長,導致企業處理退貨周期久。跨關區退貨打破這一限制,企業可將商品退至臨近關區,大幅縮短物流運輸時間,加快退貨流程,提高客戶滿意度,增強市場競爭力。
提高通關效率
海關針對跨關區退貨業務制定了專門的監管方案,優化管理流程,使數據申報、審單、查驗及后續處置等環節更順暢,提升了整體通關效率。
減少貨物損失風險
部分商品因退貨時間長、運輸距離遠,易在途中損壞或變質。跨關區退貨縮短運輸時間和距離,降低了貨物在運輸和倉儲過程中的風險,有助于企業減少損失。
出口跨關區退貨注意事項
退貨商品范圍
退貨商品應為原出口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下的商品,且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海關監管要求,國家禁止進出境的貨物、物品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退貨免稅時間限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報出口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不含食品),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可申請全部或部分商品退貨
根據《關于全面推廣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4號),退貨企業可以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申報清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境貨物備案清單》所列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請退貨。
出口跨關區退貨
監管模式試點范圍
在北京、天津、大連、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青島、鄭州、長沙、廣州、深圳、黃埔、成都、烏魯木齊海關等2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試點。
供稿:口岸監管處、沙田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