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公布
時間:2024-12-25 09:23 來源:畢節市場監管微信號
2024年4月以來,畢節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特供酒”“內供酒”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了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畢節某酒業銷售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4年4月,七星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畢節某酒業銷售有限公司開展檢查時,在該公司成品庫房內發現其設計、制作的白酒外包裝標注有“中國兩大醬香保密酒企之一”等字樣。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明該公司為“中國兩大醬香保密酒企之一”的相關資料。
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七星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二、金沙縣某百貨店生產銷售“茅臺內供酒”違反《商標法》《食品安全法》案
2024年6月,金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在金沙縣紅星物流園開展檢查時,發現金沙縣某百貨店托運的16件茅臺內供酒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自行購進包材及散酒,在其經營場所包裝,共包裝16件(96瓶)茅臺內供酒和22瓶飛天窖藏酒,并將16件茅臺內供酒通過物流對外進行銷售。
經查,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生產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金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請廣大酒類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自覺抵制“特供酒”,發現酒類產品含有“特供”“專供”“內供”等內容的標識或廣告時,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舉報熱線,共同維護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