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十批)
時間:2024-12-04 08:33 來源:山東市場監管微信號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2024年,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切實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現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一、濟南高新區市場監管部查處濟南高新區舜華特土菜館經營假冒驢肉案
2024年9月6日,濟南高新區市場監管部對濟南高新區舜華特土菜館經營假冒驢肉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4年9月,依據山東省肉類產品專項抽檢結果,濟南高新區市場監管部聯合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及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4年1月以來,購進馬肉冒充驢肉,做成驢肉火燒、驢肉拼盤等菜品銷售給顧客,銷售金額10萬余元。當事人在經營驢肉制品的過程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銷售金額較大,涉嫌犯罪。濟南高新區市場監管部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將案件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青島市即墨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潘某無證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食品案
2024年4月11日,青島市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對潘某無證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沒款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1日,青島市即墨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檢察院移交案件線索,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宣稱有減肥效果的粉色花瓣形壓片糖果,涉案產品經抽樣檢驗,檢出西布曲明、呋塞米成份,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購進該糖果的生產廠家已另案處理。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青島市即墨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