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六批!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時間:2024-11-19 13:52 來源:上海市場監管微信號
2024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以“護民生”為中心,圍繞“保安全”“反欺詐”兩個主題,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依法查處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認證、計量、知識產權、消費者權益保護(價格欺詐、虛假廣告、虛假宣傳、不公平格式條款)、民生反壟斷等八個領域的違法行為,全面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今年以來,共查處民生領域相關違法案件7236件,112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現將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6.上海花馬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前期,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委托食品檢測機構對當事人自制的“調味牛里脊(其他調理肉類)(自制)”和“香茅草味豬小排(其他調理肉類)(自制)”進行抽樣檢測。根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檢測樣品“調味牛里脊(其他調理肉類)(自制)”的“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指標和“香茅草味豬小排(其他調理肉類)(自制)”的“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指標,均不符合《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為改善涉案菜品外觀色澤,提高銷量,自2024年4月1日起,在制作“調味牛里脊(其他調理肉類)(自制)”和“香茅草味豬小排(其他調理肉類)(自制)”時,自行在菜品中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鈉”。截至案發,當事人共計售出涉案菜品的貨值金額人民幣9144元,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9144元。案發后,當事人已將剩余的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鈉”和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予以銷毀。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144元、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亞硝酸鹽會干擾人體紅細胞攜帶氧氣的能力,如果食用過量,就會引起全身缺氧、衰竭甚至死亡等中毒癥狀。根據《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的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本案當事人作為餐飲服務經營者,罔顧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鈉,給消費者的健康帶來安全隱患。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引導餐飲服務經營者自覺守法經營,積極構建放心消費環境。
9.上海燦耀天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前期,楊浦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利用自制的《第四天太歲適用范圍及療程》PPT向老年消費者推廣介紹其經營的“多人多復合發酵原漿”產品。當事人在推銷上述產品時宣稱:“服用1周到4周,80%以上的人會出現精神好轉、睡眠好轉、胃口好、腸胃功能好轉(包括便秘)。服用1個月左右,男性會出現性功能增強的特征,前列腺炎的癥狀也明顯好轉,夜尿次數明顯減少。服用1個月到3個月,免疫力差的人和放化療后白細胞減少的人,大多數人能達到4000左右。免疫力快速增強,有效預防流感等病毒感染。服用半年,各種慢性疾病(血脂、血壓、血糖、呼吸系統、消化系統等)逐漸好轉。長期服用,延年益壽、青春煥發”。經核查,上述宣傳用語是當事人從網上搜索并刪減拼湊而成,并無科學、真實的事實依據。“多人多復合發酵原漿”產品系普通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療功效。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楊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上的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關注健康的心理,把老年消費者當成“獵物”,以虛假宣傳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銷所謂的保健產品。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進一步提高防騙意識,看好自己的錢袋子,治療疾病應及時去正規的醫療機構,切莫輕信不法商家“天花亂墜”的虛假宣傳。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涉老涉小重點產品的監管力度,切實守護“一老一小”重點人群的合法權益。
供稿:市局稽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