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度查辦食鹽違法案件典型案例(第三批)
時間:2024-11-18 13:27 來源: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案例一:武威市古浪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商貿公司經營食鹽批發業務案


2024年8月23日,古浪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古浪鎮某商貿公司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古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臨夏州康樂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食品超市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購進食鹽案
2024年8月15日,康樂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蘇集鎮某食品超市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該超市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購進由中鹽新干鹽化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鹽牌精制食用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康樂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作出沒收涉案食鹽、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臨夏州積石山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餐飲店使用超過保質期食鹽加工食品案
2024年8月13日,積石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吹麻灘鎮某餐飲店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該店使用由營口藍天鹽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海晶鳥牌海藻碘海鹽加工制作食品,包裝袋標識生產日期為2021年7月10日,保質期為3年。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積石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作出沒收涉案食鹽、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甘南州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超市擅自銷售未加碘食鹽案
2024年7月10日,甘南州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合作市某超市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該超市擅自銷售由中鹽榆林鹽化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鹽牌深井鹽(未加碘)以及由山東菜央子鹽場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鹽牌燉肉鹽(未加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甘南州市場監管局依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作出沒收涉案食鹽、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772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慶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糧油批發部銷售不符合甘肅省碘含量標準食鹽案
2024年5月14日,慶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西峰區某糧油批發部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該批發部銷售的由中鹽榆林鹽化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鹽牌精制食用鹽,外包裝標注碘含量為18~33mg/kg,不符合甘肅省加碘食鹽碘含量21~39mg/kg國家標準。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慶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作出沒收涉案食鹽、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甘南州碌曲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百貨超市食鹽貯存不符合相關規定案
2024年7月19日,碌曲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郎木寺鎮某百貨超市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貯存食鹽的庫房內未設置擋鼠板,未離地離墻擺放,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碌曲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5日內按食品貯存要求完成食鹽庫房整改問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