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蟹卡卻無法兌換,先別急——
時間:2024-11-14 09:38 來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號
蟹卡無法兌換


消費者如何維權?
金秋時節,菊黃蟹肥。蟹卡因能夠自由選擇提貨時間和提貨地址,又能滿足送禮的需求,非常熱門,但許多消費者卻發現,本應“隨約隨提”的蟹卡在實際兌換過程中困難重重。
小王兩年前在某網站購買了蟹卡,有效期三年。前兩年小王均未提貨成功,小王特意早早登錄網站,卻發現預約全滿,多次撥打蟹卡上的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后來小王上網發現網上全是該公司的投訴帖。
據業內人士透露,某些品牌發售低價蟹卡后,會有意控制提貨率來獲取利潤,導致部分消費者無法或最終忘記提貨,這是新型蟹卡套路。遇上這種情況,消費者該如何進行維權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因此,如因商家原因導致消費者無法如期兌換,或者長期拖延兌換日期,消費者有權要求蟹卡公司退款并承擔預付款利息或者要求商家繼續發貨。
蟹卡從性質上屬于商業預付卡的一種,應當遵守商業預付卡的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請注意,法律雖允許不記名預付卡設置效期,并不是有效期一過,商家就不必對預付卡負責了,預付卡就可以宣布失效作廢了。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明確指出,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不記名卡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即使蟹卡超過有效期,商家也不能以“過期無效”為由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而應當退還卡內余額給消費者,或更換等額新的有效卡,或重新激活有效期。
消 費 提 示
市面上蟹卡品類繁多,消費者在購買時請選擇正規渠道,正規商家會取得當地大閘蟹行業協會的授權書,并會標明有地理標志、品種、公母,重量等信息。購買蟹卡應留存好消費憑證、交易快照、聊天記錄等證據以便事后維權。如遇無法兌換等問題,可與商家、平臺積極協商,必要時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通過訴訟途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