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批懲戒餐飲浪費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時間:2024-11-08 08:54 來源:寧德市場監管微信號
2024年來,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適量點餐、誤導誘導過量點餐等違法行為,切實強化經營主體守法意識和節約理念,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社會氛圍,現公布相關典型案例:


福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福鼎市某快餐店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4年10月15日,福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福鼎市某快餐店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且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福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古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古田縣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26日,古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古田縣某餐廳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且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古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屏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屏南縣某烘焙店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4年9月19日,屏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熙嶺鄉四坪村92號的屏南縣某烘焙店檢查,發現店內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屏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霞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霞浦縣某快餐店未主動對消費者提示防止食品浪費規定行為案
2024年9月23日,霞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店內未張貼、擺放任何反食品浪費的標識、標語,菜單也未提供菜量多少的點餐選擇,店內服務人員也從未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餐飲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柘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柘榮縣某飲品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7月16日,柘榮縣市場件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柘榮縣某飲品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屏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