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鐵拳”行動典型案例(2024年第三批)
時間:2024-11-08 08:43 來源: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號
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鐵拳”行動典型案例(2024年第三批),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蘭州新區某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4年6月25日,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超市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商品、沒收違法所得1680元、罰款人民幣504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2024年5月17日,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新區某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店內貨架上有2瓶未開封的青花汾酒。經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打假稽查員現場鑒定,該涉案白酒屬于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為“青花汾酒”的商品,當事人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當事人在店內擺放的2瓶涉案白酒屬于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進貨票據及銷貨臺賬。據當事人陳述,該涉案白酒為某顧客從店內換購香煙的置換品,共一箱6瓶,截至案發時,當事人以420元/瓶的價格共售出4瓶,店內貨架擺放在售2瓶,且該顧客在換購時未留聯系方式,也未提供該箱涉案白酒的相關購貨憑據及合格資質證明。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構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事實。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之規定,作出上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