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啤酒經營環節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曝光(第三期)
時間:2024-11-04 09:24 來源:青島市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微信號
一、青島鮨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4年8月22日,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青島鮨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1瓶“麒麟一番榨(135ml)”啤酒已過保質期,生產日期為2023年7月25日,保質期至2024年7月24日,索證索票齊全。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2000元的處罰。
二、市南區承志面館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4年6月18日,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市南區承志面館銷售的1瓶“青島啤酒(258ml)”已超過保質期,生產日期為2023年4月5日,保質期365天,索證索票齊全。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罰款2000元的處罰。
三、青島馬爾凱餐飲有限公司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2024年6月28日,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青島馬爾凱餐飲有限公司前臺貨柜內有保質期至2024年6月1日的蘋果仕酸櫻桃汁飲料3瓶、保質期至2024年5月3日的愛塞浦麗娜牌蘋果汁5瓶、保質期至2023年11月23日的酪蒂白葡萄酒6瓶、保質期至2024年5月2日的酪蒂白葡萄酒2瓶,均已超過保質期。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和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市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罰款2000元的處罰。
供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