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四批)
時間:2024-11-01 08:40 來源:貴州市場監管微信號
2024年,貴州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以“護民生”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詐”兩個主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活動,綜合運用市場監管工具箱,實施有力打擊整治,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化解和防范市場風險,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民生領域案件8599件,移送司法機關56件,涉案總值4771.48萬元。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羅甸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羅甸縣某某鹵菜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24年8月3日,羅甸縣市場監管局收到關于當事人羅甸縣某某鹵菜店經營的“鹵豬頭”亞硝酸鹽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檢驗報告。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制作“鹵豬頭”時,超限量添加了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經檢驗,當事人制作的“鹵豬頭”中亞硝酸鹽含量為51mg/kg,是國家標準殘留量的1.7倍。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羅甸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赫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赫章縣某某百貨批發部實施混淆行為案
2024年1月30日,赫章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當事人赫章縣某某百貨批發部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維生素能量風味飲料”外包裝與某某醫藥保健有限公司生產或授權生產的“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產品外觀幾乎一致。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上述飲料外包裝及所使用商標與某某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授權某某紅牛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高度近似,造成了消費者誤認誤購。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實施混淆的違法行為,赫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水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水城區某某奶茶吧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案
2023年12月31日,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六盤水市水城區公安局雙水派出所移交線索稱:當事人水城區某某奶茶吧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水。經查,當事人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的違法行為,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烏當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烏當區某冷凍食品經營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案
2024年3月12日,烏當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貴陽市烏當區某冷凍食品經營部的庫房進行檢查,發現該經營部的3名工人正在使用環保型清洗劑抹除冷凍預包裝食品“臺灣烤腸”標簽上的生產日期。
經查,當事人將預包裝食品“臺灣烤腸”上的原生產日期“2022年8月12日”用環保型清洗劑抹除后,用印碼器重新標注虛假的生產日期“2024年2月20日”后進行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構成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烏當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八:龍里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龍里縣某某冷凍食品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4年7月23日,龍里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龍里縣某某冷凍食品店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的河南惠萬家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月19日生產的火山石烤腸及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3月1日生產的鴨掌不能提供進貨憑證及合格證明文件。經查,當事人在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龍里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九:福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福泉市某某奶茶店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2024年7月16日,福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福泉市某某奶茶店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后廚貨架上擺放了1罐已開封且超過保質期的“雀巢鷹嘜煉奶”,操作區下方貨柜擺放了13罐未開封超過保質期的“雀巢鷹嘜煉奶”。經查,當事人經營的“芝士牛油果”“芝士草莓”“芝士榴芒”等奶茶制品均使用上述超過保質期的“雀巢鷹嘜煉奶”制作而成。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的違法行為,福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