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廣州花都
經濟開發區等4個省級開發區升級為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復函
國辦函〔2024〕83號
廣東省、江西省、重慶市、遼寧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于有關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準,現函復如下:
一、國務院同意廣州花都經濟開發區、江西貴溪經濟開發區、重慶涪陵工業園區、沈陽金融商貿開發區等4個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定名為廣州花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溪經濟技術開發區、涪陵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陽金融商貿經濟技術開發區。
二、上述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核準規劃面積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具體以界址點坐標控制,界址點坐標由商務部、自然資源部負責發布。
三、有關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不斷激發創新活力和內生動力,積極參與構建新發展格局,以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著力發揮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和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等方面示范引領作用,為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四、上述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嚴格遵循國土空間規劃,按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堅持以工業用地為主,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嚴禁商業房地產開發,在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前提下進行建設。
五、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服務,強化考核評價,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附件:廣州花都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核準規劃面積及四至范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24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 件
廣州花都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個國家級
經濟技術開發區核準規劃面積及四至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