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對特殊食品入網經營者的風險提示


一是依法依規,誠信銷售。所有特殊食品入網經營者必須取得相應許可或備案,且確保所售產品處于許可的經營范圍內。同時,應依法公示產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若持有廣告審查批準文號,需公示該文號并鏈接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網站的對應數據查詢頁面。保健食品的銷售務必符合《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銷售須遵循《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銷售則要遵循《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尤其要注意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得進行網絡交易。
二是真實宣傳,準確標注。在網絡銷售特殊食品時,應切實、準確、全面地展現產品信息,嚴格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杜絕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保健食品的網絡平臺顯眼位置需標注“保健食品非藥物,不能替代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進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加貼;嬰幼兒配方食品距保質期不足 1 個月時,應及時進行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處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是嚴格把控,確保品質。特殊食品的網絡銷售者應建立起嚴格的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保證銷售的產品來源可追溯,質量有保障。對產品的檢驗報告、生產許可等證明材料要認真核查,確保其真實有效。
四是優化服務,保障售后。銷售者應構建健全的售后服務體系,積極回應消費者提出的咨詢、投訴和退貨要求,妥善處理。對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主動召回,并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在此,我們誠摯呼吁所有特殊食品入網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攜手共同維護特殊食品行業的有序發展,全力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雙十一不單是購物的盛宴,更是對食品安全的重大考驗。讓我們齊心協力,為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購物環境而不懈努力。
來源:特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