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大閘蟹市場銷售行為的提示——食品銷售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系列宣貫(四十七)
時間:2024-10-29 13:30 來源:市監昌平微信號
為進一步規范大閘蟹市場經營行為,防范商標侵權、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等問題,對銷售大閘蟹的經營者、連鎖超市總部、市場開辦者提示如下:


一、嚴格進貨查驗管理
經營者應當落實進貨查驗要求,索取上游供貨方的主體資質、商標授權證書、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銷售憑證等資質憑證。銷售“陽澄湖”大閘蟹等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的,要查驗農產品地理標志防偽溯源專用標識,并通過官方公眾號進行防偽查詢。
二、如實公示產品信息
經營者應當在銷售場所如實公示產品名稱、品牌、產地等相關信息,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不得公示虛假產地、商標等信息。
三、依法開具銷售憑證
經營者應當依法向下游進貨方提供銷售憑證,批發經營者還要如實記錄銷售信息,保障產品信息真實可溯。
四、履行開辦者管理責任
市場開辦者要嚴格入場查驗管理,禁止未取得承諾達標合格證、進貨憑證等溯源憑證的產品入場銷售。加強對市場內銷售大閘蟹經營者的日常管理,規范市場內大閘蟹產品的銷售行為。
供稿單位: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