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今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等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6項修改單的公告(2024年 第1號),在這個新標準中,已經不含食品添加劑 脫氫乙酸鈉,對于高校中以社會化服務方式引入的經營企業仍在銷售含有該添加劑食品,請問應該如何處置?是國家統一召回該類食品?還是學校根據這個標準應該強制經營企業下架該類食品?
回復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2014版GB 2760將于2025年2月8日正式被2024版GB 2760代替,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食品安全標準公布后,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前實施。2024版GB 2760有近一年的過渡期,考慮到食品配方的調整需要時間,有些修訂內容還會涉及到標簽的換版,建議涉及上述修改事項的企業及時對配方和標簽進行復核、調整,確保新舊標準的順利渡過,確保合規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