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食品安全】茶葉出口小知識


古語云“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種植茶樹和制作茶葉的國家,也是最大的茶葉生產國和全球第二大茶葉出口國。那么茶葉如何出口呢?一起來看看茶葉出口的海關監管知識吧!
一、 茶葉分類及海關HS編號
關于茶葉分類的方法很多,目前在我國最被廣為接受的是六大茶類分類法。現行茶葉分類國家標準是GB/T30766-2014《茶葉分類》,按“發酵程度”從輕到重,將茶分為:綠茶(不發酵的茶,發酵度為0)、白茶(微發酵的茶,發酵度約為0-10%)、黃茶(輕度發酵的茶,發酵度約為10-20%)、青茶(烏龍茶,半發酵的茶,發酵度約為30-60%)、紅茶(全發酵的茶,發酵度約為70-90%)和黑茶(后發酵的茶,發酵度為100%)六大基礎茶類和再加工茶類。
根據不同的包裝規格和品種,茶葉擁有不同的海關HS編碼,但均以0902四位編碼開頭。
二、主要出口國
據海關統計,今年1-8月,位居我國茶葉出口量前10位的國家為摩洛哥、加納、烏茲別克斯坦、俄羅斯、毛里塔尼亞、塞內加爾、阿爾及利亞、日本、美國、尼日爾。
三、茶葉出口流程
我國出口茶葉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進口國家(地區)的標準或者合同要求。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當符合國際條約、協定的要求。進口國家(地區)暫無標準,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無相關要求的,出口茶葉應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茶葉出口通關流程,主要有企業備案、出口申報前監管、出口申報及放行三個步驟。
企業備案
●出口茶葉種植基地備案
出口茶葉種植基地應當向所在地海關備案。
●出口茶葉生產企業備案
出口茶葉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
申請人可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提出相關申請,獲得備案后開展出口業務。
出口申報前監管
茶葉出口商或者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產地海關提出出口申報前監管申請。海關受理茶葉出口申報前監管申請后,依法實施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
出口茶葉經海關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符合要求的,由海關出具證書,準予出口。出口茶葉經海關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不符合要求的,由海關書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關出口茶葉可以進行技術處理的,經技術處理合格后方準出口;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經技術處理仍不合格的,不準出口。
出口申報及放行
出口申報前監管合格的,企業依法規范申報出口。海關對出口茶葉實施查驗,查驗合格的,準予出口。
至此,茶葉就可以踏上出海之旅了。
供稿:進出口食品安全處、統計分析處、新沙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