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婚喪服務單位及相關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推動農村婚喪領域移風易俗的工作要求,促進文明鄉風落地生根,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現就規范婚喪服務單位及相關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各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誠信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切實推動群眾理性消費,杜絕鋪張浪費。
二、嚴格明碼標價。各相關單位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開標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服務規范、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嚴禁價格欺詐。不得虛假優惠打折;不得誘導消費者接受相關服務和商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利用標價形式進行價格欺詐。
四、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公辦殯葬服務單位、公墓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合理確定殯葬延伸服務價格,不得高于最高限價確定價格。
五、堅持自愿原則。不得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六、加強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等規定,落實食材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餐飲食品加工過程管理、餐飲用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餐飲食品安全。
七、嚴禁餐飲浪費。倡導喜事新辦、喪事簡辦,自覺抵制盲從攀比,做到不跟風宴請,不亂擺宴席,不講排場,不比闊氣,樹立良好社會新風正氣。
八、法律責任
1、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行為,最高可處200萬元的罰款。
2、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行業組織應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威海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各婚喪服務單位及相關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經營行為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誘導消費、餐飲浪費等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同時請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和行業組織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
威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