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安中心:元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元朗一食肆持牌人因非法擴展營業范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該食肆名為耀華餐廳,位于洪水橋丹桂村路一號麗虹花園地下七號鋪,由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五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食肆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五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七千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食肆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去年八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四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食肆去年十二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的顯眼處展示其牌照及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licence-foodPremises-search.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