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一、樂山高新區茂林副食店銷售的湘蓉麻辣花生
。ㄒ唬┏闄z基本情況
樂山高新區茂林副食店銷售的1批次湘蓉麻辣花生(標稱生產企業:重慶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4-03-29;規格型號:300克/盒)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洜I環節處置情況
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以下簡稱高新分局)于2024年5月27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已查明該經營主體購進該批次不合格湘蓉麻辣花生10盒,共計3公斤,貨值70元,已全部銷售完畢。樂山高新區茂林副食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其嚴格履行了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義務,造成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過程控制不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高新分局于2024年7月22日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二、峨眉山市徐潤蓮副食店銷售的甘蔗紅糖和八角
(一)抽檢基本情況
峨眉山市徐潤蓮副食店銷售的1批次甘蔗紅糖(標稱生產企業:黔西南州東深紅糖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日期:2023-02-24)日落黃、檸檬黃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1批次八角(購進日期:2024-03-19)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洜I環節處置情況
樂山市峨眉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峨眉山局)于2024年6月11日對上述兩批次不合格食品進行并案查處,已查明該經營主體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甘蔗紅糖共計63.20公斤,貨值758.40元,已銷售8.50公斤,庫存54.70公斤(已全部退回上級供應商);購進該批次不合格八角共計10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峨眉山市徐潤蓮副食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四條和第一百零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以及《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五)項和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峨眉山局于2024年8月6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148.6元(大寫:壹佰肆拾捌元陸角整);
。2)罰款人民幣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三、樂山高新區諸葛漁夫麻椒魚蛙店銷售的牛蛙
。ㄒ唬┏闄z基本情況
樂山高新區諸葛漁夫麻椒魚蛙店銷售的1批次牛蛙(購進日期:2024-04-17)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洜I環節處置情況
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以下簡稱高新分局)于2024年6月14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已查明該經營主體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牛蛙共計10公斤,貨值300元,已全部銷售完畢。樂山高新區諸葛漁夫麻椒魚蛙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高新分局于2024年7月30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300元(大寫:叁佰元整);
。3)罰款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