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龍口市市場監管局2024年度“鐵拳”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三)


山東好合宜食品有限公司龍口分公司生產銷售冒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粉絲案
2024年3月5日,我局對山東好合宜食品有限公司龍口分公司生產銷售冒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粉絲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2024年2月18日,我局執法人員根據移送線索,依法對山東好合宜食品有限公司龍口分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生產銷售的粉絲產品上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的字樣及圖案,其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之規定,依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第三十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我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地理標志產品是一個地區的象征性“名片”,對提升地區知名度、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地理標志產品本身也代表著產品的質量水平,從而成為消費者進行商品選購時的重要參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應經過許可后方可使用,否則構成冒用認證標志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在此提醒,相關生產經營者應守法經營,不能“打擦邊球”、“傍名牌”,冒用地理標志認證,否則將被嚴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