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紅橋區塵晉煙酒便利商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4年2月1日,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天津市紅橋區塵晉煙酒便利商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1.沒收尚未銷售的“劍南春”、“汾酒”等品牌侵權白酒合計57瓶;2.罰款262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0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位于紅橋區北開大街的天津市紅橋區塵晉煙酒便利商行存在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將多次從個人和推銷員手中收購的上述涉案白酒擺在店內進行銷售,無法提供有效的進貨票據及證明文件。經商標所有權人進行鑒定發現該店經營上述白酒共計57瓶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商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侵權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的違法行為;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者,在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紅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近年來,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多次開展打擊商標侵權專項整治行動,鐵拳出擊,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此案的查處,有效的凈化了酒類市場,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