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財產保險公司:
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業務,根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關于印發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省市場監管局對相關財產保險公司組織開展2024年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備案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備案條件
開展知識產權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符合《通知》第十條規定;申報備案的知識產權保險業務應符合《通知》第二條規定;知識產權保險條款和費率方案應符合第十條第三款要求的賠償限額倍率。
二、提交資料
申報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備案的單位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備案登記表(見附件2,加蓋單位公章);
(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在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回執;
(四)《通知》第十條第三款相關證明材料,并附上承諾函(加蓋單位公章)。承諾函中需明確知識產權保險條款和費率方案中相關內容符合《通知》第十條第三款規定。
已備案知識產權保險產品的財產保險公司需提交備案登記表,明確備案產品的業務種類和覆蓋知識產權類型,無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備案程序
申請備案單位需將備案資料掃描件壓縮打包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發送指定郵箱。省市場監管局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后,對符合要求的確定為正式名單,并向社會公示。申請備案單位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備案資格。
聯系人:王萬斌 聯系電話:0531-51792392
郵箱地址:sdippo@shandong.cn
附件:1.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關于印發
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2.備案登記表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關于印發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_魯市監知保規字〔2024〕6號.doc
附件2 備案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