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第五批)
電梯是與日常生活關系
最為密切的特種設備
已成為居民
“出門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
江蘇省蘇州市市場監管部門
統籌推進電梯安全監管系統治理
依法嚴厲打擊突出違法違規行為
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歐賓機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案
2024年4月17日,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歐賓機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虛假填寫電梯維保記錄。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2024年7月3日,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笫八十八條之規定,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吳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燕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案
2024年2月1日,吳江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抽查中發現北京燕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維保時未將電梯轉為“停梯檢修”狀態,現場僅一名維保人員設置圍擋,并在擺拍后將圍擋移除。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2024年5月21日,吳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作出罰款37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姑蘇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蘇州啟迅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案
2024年2月29日,姑蘇區市場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蘇州啟迅電梯工程有限公司在電梯維保過程中未對部分電梯維保項目開展檢查、未進行季度維保與年度維保。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2024年5月6日,姑蘇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蘇州淼榮機電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案
2024年1月25日,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蘇州淼榮機電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2024年4月15日,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作出罰款6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蘇州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奧的斯電梯(中國)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開展電梯困人救援案
2024年2月27日,蘇州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奧的斯電梯(中國)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維保人員抵達時間為65分鐘,遠超《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T5002-2017)要求的30分鐘。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2024年4月17日,蘇州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夏季高溫雷暴等天氣,各電梯使用單位應健全并有效運行“日排查、周管控、月調度”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各電梯維保單位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開展電梯維護保養,全力保障電梯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