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陸游 記者 李輝)今年以來,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采取7項措施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確保規范裁量、處罰適當,杜絕小過重罰,推動類案同罰,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動態調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細化行政處罰裁量等級和適用情形;二是落實《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對違法行為輕微、危害后果輕微、及時改正、主觀過錯、初次違法等免罰輕罰規定的核心裁量要素進行了細化,推動免罰輕罰制度在具體案件中的適用,杜絕小過重罰;三是建立健全免罰清單;四是發布行政處罰裁量典型案例,指導基層準確掌握裁量幅度;五是加強案件審核,對同類案件開展罰款數額比對,確保罰款裁量尺度符合法定要求,避免類案不同罰;六是組織案卷評查,將罰款是否適當作為評查重點內容,通過評查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七是將普法教育貫穿于行政處罰全過程,引導企業和群眾依法經營、自覺守法,努力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安徽省市場監管局被命名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部門”;在全省案卷評查中,市場監管部門獲評優秀案卷數量連續3年名列第一;在市場監管總局案卷評查中,全部獲評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