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判決:兒媳破壞墓地需恢復原狀并賠償老人精神損害撫慰金】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破壞墓地、墓碑侵權案件。最終,法院判決兒媳需恢復墓地原狀,并支付老人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案件回顧與分析】
在這起案件中,王老太的小兒子一家為她購置了一塊三穴墓地,其中一空穴預留給王老太日后落葬,并在墓碑上龕好壽名。然而,王老太在掃墓時發現空置的壽穴被水泥封掉,墓碑上的壽名也被抹去。經查實,這一行為竟是小兒媳胡某所為。胡某因與王老太早年因動遷利益分割問題產生嫌隙,選擇以此方式“出氣”。
兒媳鬧矛盾 水泥封住為婆婆買的壽穴 法院:要求恢復原狀,并支付5000元精神撫慰金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購墓、立碑等行為符合民間習俗和公序良俗,應受法律保護。胡某的行為侵犯了王老太的墓地使用權,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將墓地恢復原狀。同時,墓地使用權具有特定人格象征意義,胡某的行為侵犯了王老太的精神利益,法院判決其賠償王老太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案件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現已生效。
這起案件強調了民間習俗和公序良俗在法律保護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法院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判決,體現了對人格權的尊重和保護。在類似案件中,法院應充分考慮民間習俗、公序良俗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實現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