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掉“美顏”功能,規范生鮮農產品照明,讓群眾放心消費。昨日,陳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開出晉江首張“生鮮燈”罰單。
記者跟隨檢查組走訪多家商超、菜市場生鮮區看到,這里已換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燈具。但在洋埭農貿市場,執法人員發現個別農產品攤位仍在違規使用“生鮮燈”,當即責令攤主改正,并取下涉案燈具,依法作出警告處罰。據悉,這也是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施行以來,晉江市開出的首張“生鮮燈”罰單。
當天,陳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共查處了2宗違規使用“生鮮燈”的行為。
何為“生鮮燈”?“這是一種冷光源食品照明燈,通過特定光色來美化食品外觀,是商超、菜市場、生鮮攤點常見的營銷工具。”陳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柯亮亮介紹,“在‘生鮮燈’的光照下,生鮮農產品就像加上‘美顏濾鏡’,遮掩了真實性狀和瑕疵。”
柯亮亮進一步解釋,大家平時逛菜場,看著豬肉紅潤潤、蔬菜水靈靈,買回家才發現并不新鮮。造成這種“買家秀”和“賣家秀”存在差異的原因,就是“生鮮燈”在蒙蔽大家的眼睛。
今年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其中,辦法第七條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記者了解到,早在11月底,“生鮮燈”禁用令實施前夕,陳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便展開行動,連續深入轄區各商超、菜市場開展“生鮮燈”排查和相關宣傳工作。對使用“生鮮燈”的經營單位和攤點,執法人員進行行政指導,并加以宣傳教育。隨著“生鮮燈”的陸續關閉、拆除,肉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生鮮食品紛紛走出“濾鏡”、回歸“素顏”。“關燈”現場也引來市民點贊,不少經營戶拍手大贊“競爭更公平”。
接下來,陳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嚴查使用“生鮮燈”的違法行為;同時,加大新規宣傳力度,還原食品“本色”,讓群眾消費更放心。
(記者 王詩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