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4年1月1日起,廈門電價將調整。
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更好地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服務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我省分時電價機制,加快推動市場形成分時電價。記者了解到,廈門電價由省里統一定價。
分時電價機制是根據電力系統運行規律、負荷變化情況,基于電能時間價值設計的,將一天劃分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時段,通過市場化或政府管制方式,由市場形成或政府制定不同的電價水平,以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提升電力系統運行效率,降低社會用電成本。
《通知》提出,根據我省電力負荷曲線情況,峰時段確定為10:00—12:00、15:00—20:00、21:00—22:00;谷時段確定為0:00—8:00;平時段確定為8:00—10:00、12:00—15:00、20:00—21:00、22:00—24:00。
《通知》進一步優化峰谷浮動幅度,適當拉大我省峰谷價差,浮動幅度統一調整為峰時段上浮58%,谷時段下浮63%,峰谷價比達到4.27:1。同時合理設立尖峰電價。結合最高負荷95%及以上用電負荷出現的時段,設定在7—9月份11:00—12:00和17:00—18:00兩個時段執行尖峰電價,上浮幅度為80%。
需要指出的是,該分時電價政策執行范圍為工商業用戶,國家政策另有規定除外,有效期5年。
(廈門日報記者 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