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卡樂圖片 寧穎 攝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東莞市此次對各人才類別的購房補貼標準均有提高。其中,“特級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由250萬元提至1000萬元。
哪些人算“特級人才”?
封面新聞記者從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目前對特級人才的認定,沿用2022年8月發布的人才目錄。
記者查詢到的《東莞市特色人才認定評定申報指引》顯示,該市特級人才目錄包括32大類。
具體來看,諾貝爾獎獲得者,中、美、英等國的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圖靈獎獲得者,菲爾茲獎獲得者,獲中國政府“友誼獎”的專家,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或技術研發負責人,(擔任過)世界知名大學校長、副校長,世界著名樂團首席指揮、藝術總監、首席演奏家等都出現在目錄中。
圖源: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值得注意的是,特級人才獲得購房補貼還需滿足以下條件:第一,特級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東莞范圍內享受過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等購房優惠政策,且未在本條規定的時間之外在東莞購買過商品住房。
第二,首次獲認定、評定為特級人才之日(含當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內,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義在東莞首次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第三,獲認定、評定為特級人才當月(含)后,須在東莞連續工作滿 12個月,在申請購房補貼時仍在此工作。工作情況以在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和個人工薪所得稅情況為準。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此前已成功引進過“特級人才”,但不便透露人數與名單。此次購房補貼金額的上調,是在充分調研廣州等一線城市的人才引進標準后決定的,目的是以更大力度引進人才。
東莞進一步簡化港澳居民購房條件 只需提供書面承諾即可買房
近日,港澳居民在東莞市購房的相關資料要求進一步簡化,只需提供書面承諾,便可在東莞購買商品住房。
9月11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通知稱,為進一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工作要求,加快構建東莞深度融灣新格局,支持更多港澳居民在莞享受同等待遇和發展機遇,現就落實“惠港16條”“惠澳15條”中“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獲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措施,進一步簡化港澳居民購房條件。
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即可在東莞市購買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
(中國小康網綜合封面新聞、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