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3日訊 自2021年12月1日《地下水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濟南市城鄉水務局水政監察支隊進一步強化地下水管理。進入三月份,濟南市水政監察支隊首次依據該條例對一起違法案件的行為人進行了處罰。系某單位未安裝計量設施取用地下水案,處罰金額22萬元,該起案件是濟南市第一起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行政處罰的案件。

“我們濟南市水政監察支隊接到群眾上門舉報,舉報某單位其中有兩眼自備井沒有裝表計量,存在偷采地下水的行為。”濟南市水政監察支隊工作人員劉吉森介紹,他們趕到現場后發現,該單位內兩眼自備井確實不符合條例的相關規定,并且正在抽水。
據了解,《地下水管理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地下水管理專門行政法規,《條例》對地下水調查評價、規劃、節約保護、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作出全面規定。“水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取用水資源,必須辦理取水許可手續。”劉吉森說,“使用地下水水資源,要按照一塊五一立方米繳納水資源稅,這兩眼井沒有計量,就相當于逃避了繳水資源稅的這種行為,因此我們對這種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隨著3.22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即將到來,濟南將繼續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在全社會形成節水、惜水、愛水、護水的濃厚氛圍。
閃電新聞記者 董潔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