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標志認證是國家煤礦安全標志辦公室針對礦井下用品實施的一種強制認證,凡是在礦用產品安全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取得認證證書。
取得煤安/礦安認證證書的產品才可以加貼MAKA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售、采購和使用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目錄但未取得安全標志的礦用產品。
產品生產企業申辦安全標志,需要申請填寫申請書、初審和合格登記、評審和發證幾個步驟。
》》》>什么樣的企業才可以申請煤安/礦安標志?
(1)生產企業和組裝型企業,有固定的生產場所和生產設備、檢驗設備等;
(2)所申請產品應在該企業的經營范圍內;
(3) 有完善、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
(4)有相關的技術力量;
(5)其他有關條件
》》申請煤安/礦安標志對產品有什么要求?
(1) 滿足煤礦安全生產要求,符合現行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
(2) 有正確、完整的技術文件;
(3)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生產的新產品,應當有省部級安全生產監督(監察)機構認可的鑒定或評審意見;
(4)其他有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