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演員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北京警方通報。12日,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中國婦女報針對此事發文。
李易峰 圖源:視覺中國VCG111100504789

人民網評:李易峰的“粉絲”該醒醒了
9月12日,人民網評道,隨著警方的一紙通報,演員李易峰嫖娼實錘了!特別是通報中的這句話:“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說明李易峰不是初犯,而是慣犯,其違法犯罪和不知悔改已經是不爭事實。
但吊詭的是,仍有一些粉絲執迷不悟,奉行“三不”策略:不相信、不接受、不拋棄。也就是說,不相信李易峰嫖娼,不接受警方通報的內容,對李易峰更是不離不棄。“中毒”如此之深,令人無語。這也說明,身為公眾人物,知名藝人一定要潔身自好,不然真帶壞青少年。
其實,當李易峰嫖娼的消息剛傳出時,一大批“粉絲”就表示絕不相信,并對該傳言嗤之以鼻,甚至在網上到處撻伐發布這一消息的人。事實證明,他們錯了,他們還是太單純了。
也許這些“粉絲”涉世未深,一旦認定了偶像,便不由自主地加以“神化”。這是因為他們缺乏最基本的獨立思考能力,把所謂的偶像想象得過于完美。對這樣的“粉絲”,不必貼標簽,也不能一味嘲笑他們,而要因勢利導,通過推心置腹的交流等方式,盡快讓他們清醒過來,回歸現實;讓他們真正懂得追星的分寸,避免陷入泥淖中不能自拔。
更要看到,這些“粉絲”可能有人操弄。正像一些公司培植明星“飯圈”一樣,一些明星的經紀公司等也炮制粉絲團,并發展為粉絲經濟。通過“洗腦”讓不諳世事的青少年對所喜愛的明星忠心耿耿,讓他們處處、時時捍衛明星,對明星無怨無悔地付出時間、精力和金錢。在這個過程中,相關經紀公司大肆揮舞鐮刀,收割這些“粉絲”,這是不道德的,也是涉嫌違法的。
李易峰的“粉絲”該醒醒了!該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活在幻象中,不要在虛幻中迷失自我,更不能被不法分子坑騙了還為不法分子辯護。有句話說得好:“默默地喜歡就默默說再見。”
中國視協:崇德尚藝是文藝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9月12日,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發文。
近日,演員李某某被北京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引起社會輿論熱議,在全社會引發惡劣的社會影響。
文藝承擔著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職責,時代為我國文藝繁榮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廣闊舞臺。文藝要塑造人心,文藝工作者首先要塑造自己。德不優者不能懷遠,才不大者不能博見。知名演員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會被社會各界關注,一舉一動都會對社會產生影響,更應模范遵守法律法規,更應珍惜自己的社會形象,更應遵循言為士則、行為世范,把為人、做事、從藝統一起來。不管曾取得過什么樣的成就,不管曾獲得過什么樣的榮譽,要是不潔身自好,要是觸犯了法律法規,所謂功名都會煙消云散,所謂前途都會毀于一旦。
在此,我們鄭重呼吁廣大電視藝術工作者把崇德尚藝作為一生的功課,自覺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自覺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努力成為真善美的傳播者、先進文化的踐行者、時代風尚的引領者、社會形象的塑造者。
中國婦女報:只有真正的正能量才有長久的流量
9月12日,中國婦女報發文評價本次李易峰事件稱,中國婦女不管什么圈、不論什么星,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加強自我約束。放浪形骸,放松修為,不知輕重,偶像離“塌房”就不遠了。“聚光燈”效應為公眾人物帶來非同尋常的光環,相應地,其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言行有度,表里如一。嫖娼不僅失德而且違法。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的基本修為。從藝先從德法,學藝先學做人,如果明知故犯、以身試法,這個圈子又豈能再有其立足之地?這個“聚光燈”當然也不會無視其污點與陰影。
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率先捍衛的。須知,演藝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公眾人物都不能試圖僭越法律;社會輿論不是沒有記憶,不管身處哪個圈子,光環有多閃,名氣有多大,一旦行為涉嫌違法,法律不會放縱,公眾不會輕饒。
有個別網友認為明星去嫖娼,是滿足個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負責任的“明智”之舉,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令人大跌眼鏡。李易峰事件就是一個警示,放縱自己的欲望,不潔身自好,難免自食其果。不管是所謂的“光談戀愛不結婚”,還是以戀愛為名行其他不軌之事⋯⋯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三觀不正,對自己、他人、社會缺乏責任感,災殃遲早會來臨。只有臺上臺下、人前人后都是真真正正的正能量,才會有長長久久的流量。不管是哪個圈的哪個“頂流”,都請牢記警察叔叔的正告:遠離嫖娼別心動更別行動!舉一反三,人生之路該怎么走,人生軌跡該怎么畫,都須三思而后行。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人民網評、中國婦女報、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