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已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管理規定: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車貨總長18米以上;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的車輛為超限車輛。2004年公安部、交通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對于二軸車輛車身和貨物總重超過20噸、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30噸、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40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0噸、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5噸等五種情形應認定為超限超載車輛,進一步明確了對超載超重車判定的規定。
此系統通過安裝的路面及路上的稱重傳感器、激光探頭可以全自動的采集車輛的長、寬、高、速度、重量,系統為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使用設計,同樣也可以用在對以上車輛相關尺寸需要檢查控制的單位使用,是智能化管理交通運輸的現代具。
系統原理是在主干路上設高速稱重點一處,高速稱重系統采用高靈敏度壓電稱重傳感器,傳感器每車道安裝二態二條傳感器相距3米平行安裝,同時在二傳感器中間安裝車撿線圈。車輛動態稱重儀安裝在路邊控制柜中,當車輛經過稱重傳感器時,稱重儀可以檢測出此車的重量、車型、速度并可以按照相關車輛限重標準對車輛進行是否超重判斷,同時在稱重傳感器上方每車道安裝車輛高寬檢測儀,實時檢測出車量的長、寬、高數據,在稱重點后設車牌抓拍攝像機及車道監控攝象機對超重、超限的車抓拍車頭及整車圖片,對車牌照進行自動識別。監控攝像機同時對此地點的交通量視頻監控。在車輛行車墻設一電子情報板對檢測出的超限車輛的信息進行發布提示給駕駛員,通知此車超限違章。車輛的相關信息會通過網絡傳至監控中心超限管理計算機。違章車數據可以保存做為執法人員執法依據,也可以通過有線或無線網絡發給卡口現場管理人員,對超限車提現象執法提供管理的所需數據。此方案可在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的情況下,將超重超限車輛鑒別出來,即保證了交通流量的正常也可消除超載超限的車輛,保護道路及行車的安全。
請聯系公司客服QQ:1920915763 電話:010-64123990
北京替帝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網站更多資料http://www.obchina.com/tdx/cp/cljc/cp_18.html